两会聚焦丨这些“托育好声音”,哪个说到了你的心坎上?

2021-03-12发布者:朗朗教育

在2021年全国两会上,多位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提出了多项关于婴幼儿托育的建议和提案,一起来听听“托育好声音”吧!


杨莹(从国家层面推动公办托育机构建设)


近日,全国人大代表、海南玫瑰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杨莹向大会上交提案,建议从国家层面推动公办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机构建设:


第一,参照公办幼儿园模式建设公办托育园,所有建设经费、办公经费、保育员工资均为财政拨付,相关行政部门按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制度进行管理。


第二,参照建设普惠性幼儿园模式,制定普惠性托育机构优惠政策与刚性政策,推进普惠性托育机构健康有序发展。


第三,从国家层面出台政策,明确规定托育机构的消防审核单位、合格验收和合格证发放程序等,推进新办托育机构登记备案、开张运营。


第四,从国家层面出台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托育机构员工应持有的资质证明,明确发证院校或培训机构,确保婴幼儿在托育期间的安全健康成长。


王静成(强化经费支持与保障,规范职业资格准入制度)


3岁以上的孩子可以上幼儿园,0到3岁的“小奶娃”入托难如何破解?全国人大代表、扬州市政协副主席、民革扬州市委会主委、苏北人民医院医疗集团理事长王静成建议,加快完善相关标准规范,支持发展普惠托育服务。


首先,要强化经费支持与保障,一方面继续实施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支持建设普惠托育服务项目,另一方面制定普惠托育项目建设与运营补贴、托位补助、奖补激励等政策,并将相关补助列入财政预算,为发展壮大普惠托育资源提供有力支持。


其次,要规范职业资格准入制度,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关于依法逐步实行工作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的要求,加快建立托育服务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及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提升其行业归属感和价值感,建设一支有爱心、水平高的托育服务队伍,为高质量发展托育服务提供队伍保障。


第三,要制定完善相关标准与规划,针对目前缺乏普惠托育服务机构标准规范和发展规划问题,加强顶层设计,尽快明确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和重点,制定完善“十四五”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促进普惠托育服务健康发展。 


庞丽娟(发展普惠性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


全国人大常委,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庞丽娟建议,面对新形势,我们应在孩子养育与教育的“最前端”发力,着力发展普惠性婴幼儿托育教育服务体系。


她提出,要着力发展0-3岁普惠性婴幼儿托育体系;着力建立面向广大农民工和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的普惠性托育服务体系;创新思维,改革体制机制,着力做大做强学前教育资源体系;尽快制定出台《学前教育法》,着力为快速有效发展学前教育资源体系提供法律保障。


庹庆明(建议0-3岁托育纳入学前教育体系)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第二中学校长庹庆明建议,加强0-3岁托育工作,分地区、有步骤地将其纳入学前教育体系。


他建议,可以借鉴幼儿教育的经验,政府开办一些公立的托育机构,设立一些普惠托育机构,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在幼师培训学校、大专院校开设0-3岁婴幼儿服务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颁发上岗资格证,解决师资匮乏、队伍不专业的问题,并将婴幼儿教师纳入职称考核体系,促进托育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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